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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支持“中华老字号”商标保护和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2013-9-24
【重要提示】
Ø         原则上按项目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补助。其中,企业国内商标保护性通类注册补贴资金不超过3万元,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补贴资金不超过4万元;企业技术改造和工艺创新等补贴资金不超过50万元。
 
【关键条款】
第三条(上海市支持“中华老字号”商标保护和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老字号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项目:
1、在国内及有关国家和地区进行老字号商标的保护性注册;
2、发掘和传承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传统技能、加工工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项目;
3、运用现代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流程、设备和完善相关服务设施的项目;
4、采用现代管理和流通方式以及技术标准,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和拓展市场、创新发展的项目。
第四条(上海市支持“中华老字号”商标保护和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申报主体资格)
申请老字号资金的企业必须是经国家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企业(品牌)。
第五条(上海市支持“中华老字号”商标保护和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支持方式和标准)
老字号资金采取财政补助方式予以支持。
原则上按项目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补助。其中,企业国内商标保护性通类注册补贴资金不超过3万元,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补贴资金不超过4万元;企业技术改造和工艺创新等补贴资金不超过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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