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于今年8月实施纺织服装新国标《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据介绍,法规中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不符合GB18401-2010的纺织产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据了解,新版标准与2003版标准相比,主要有以下修改:适用范围,除保留原有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外,新增了“家用纺织产品”;不属于本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从10类增加至13类,新增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包、背提包、鞋、伞”和“地毯”。
在新国标里,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芳香胺由先前的23种增加到24种,增加了4-氨基偶氮苯,新国标明确规定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量值为20mg/kg,之前并未作限定。
“多年前,发达国家就通过各种法令对纺织品中的芳香胺染料的最大限定值进行了规定,如欧盟2002年发布指令对可分解22种芳香胺染料的最大限定值为30mg/kg。”业内人士介绍,这次新国标的推行也使我国标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
“新标准实施后,所有未按照新标准要求生产的产品将被禁止在市场上销售,因此,纺织企业应尽快调整原材料进货及产品生产策略。”业内人士提醒,服装企业在购买原材料时,应对供应商产品进行检测,以免因上游面料不合格,导致成品遭遇退货。
(泉州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