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QB/T 1193新旧标准之间进行了分析和比较,以便对新标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
关键词:羽绒羽毛被;检测;标准
羽绒是绒毛和羽毛的合称,其生长在鹅、鸭的腹部,呈芦花朵状的叫绒毛,呈片状的叫羽毛。羽绒能随气温变化而收缩膨胀,产生调温功能,同时可吸收人体散发流动的热气,隔绝外界冷空气的入侵,因此羽绒具有良好的保暖性能。羽绒羽毛被,指以羽绒羽毛为主要填充料的被子,其具有防寒性好、轻柔蓬松、物美价廉,而且绿色纯天然等优点,逐渐成为人们寝室的必需品。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羽绒羽毛被的外观及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为顺应市场需求,我国针对QB/T 1193—1991《羽绒被》(以下简称旧标准)进行了修订,颁布了新的标准QB/T1193—2012《羽绒羽毛被》(以下简称新标准),并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标准,本文对新旧标准内容进行了分析和比较。
1 修改了标准名称
新标准修改了标准名称,由旧标准“羽绒被”改为“羽绒羽毛被”。羽绒被是指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50%的被类产品;而羽毛被是指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且绒子含量<50%的被类产品。因此,从标准名称看,旧标准只适用于绒子含量≥50%的羽绒羽毛被,而新标准则涵括了所有的羽绒羽毛被产品。以下第二点,将对新旧标准的适用范围作一个详细说明。
2 扩大了适用范围
新标准扩大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新标准“规定了羽绒羽毛被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适用于以羽绒羽毛为主要填充料,并以各种纺织面料为被壳的羽绒羽毛被”;旧标准“适用于以水洗羽绒作填充料,以具有防钻绒性能的纤维织物作里、面料的羽绒羽毛被”。旧标准对羽绒被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规定了填充物只能是水洗羽绒,而新标准规定填充物为羽绒羽毛,去掉了“水洗”的限制,且填充物名称“羽绒羽毛”比“羽绒”从定义上讲更加贴切。对被类产品面里料的规定,旧标准规定必须具有防钻绒性能的纤维织物作面、里料,而新标准对里料并未作详细规定,对面料要求的范围也很广,“各种纺织面料”均可。笔者认为,防钻绒性是羽绒羽毛制品的品质性能的一个基本要求,而不能因为产品所采用面里料是否具有防钻绒性来决定此产品是否适用该产品标准。
3 规范性文件做了修改及补充
新标准将旧标准第2章“引用标准”修改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并做了补充完善。由于新标准中规定的被类产品填充物范围扩大,填充物的试验方法必然要更改,因此新标准中用GB/T 10288—2003《羽绒羽毛检验方法》代替了旧标准QB 1189《水洗羽绒》、QB/T 1190《水洗羽绒试验方法》。由于新标准中内在质量检验项目增加,所以增加了相应的引用标准,详见表1。
4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新标准增加了术语和定义。对术语“羽绒被、羽毛被、混合羽绒被、混合羽毛被、复合羽绒被、复合羽毛被、被壳”等术语给予了清晰的定义。在此,笔者针对标准中所列术语间的联系和区别给予了详细的分析及说明,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记忆。
羽绒被与羽毛被,填充物均为100%羽绒羽毛,区别在于绒子含量前者为≥50%,后者绒子含量<50%;混合羽绒被与混合羽毛被,填充物均为羽绒羽毛和其他纤维的混合物,区别在于羽绒羽毛在填充物中所占比例前者≥50%、后者<50%,且羽绒羽毛中绒子含量前者≥50%、后者<50%;复合羽绒被与复合羽毛被,填充物均为分层、分区填充的羽绒羽毛和其他纤维,区别在于羽绒羽毛在填充物中所占比例前者≥50%、后者<50%,且羽绒羽毛中绒子含量前者≥50%、后者<50%。
而羽绒羽毛被、混合羽绒羽毛被、复合羽绒羽毛被三者的区别在于填充物成分:羽绒羽毛被填充物成分为100%羽绒羽毛,混合羽绒羽毛被填充物成分为羽绒羽毛和其他纤维的混合物,复合羽绒羽毛被填充物成分则为分层、分区分别填充的羽绒羽毛和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5 增加了附录
新标准增加了附录A“羽绒羽毛填充物要求”、附录B“外观疵点及程度说明”、附录C“填充物质量检验方法”、附录D“羽绒羽毛蓬松度的测定:蒸汽还原法”、附录E“羽绒羽毛被防钻绒性试验方法”。
5.1 羽绒羽毛填充物要求
附录A对填充物的各项品质要求给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特别说明了标签为80%以下绒子含量的鹅绒需分别进行鹅/鸭毛、鹅/鸭绒区分,80%及以上绒子含量的鹅绒仅需进行鹅/鸭绒区分。
另外,附录A还规定了填充物同时含鸭绒、鹅绒时,各自占总量百分比的计算方法,该方法系结合填充物中各组成成分检测结果,一步步计算得出最终鹅毛绒、鸭毛绒含量,比旧的计算方法更科学、合理。其原理为首先对羽绒进性初步分类,即鹅绒、鸭绒、不可区分绒、鹅毛、鸭毛、不可区分毛,进行初始计算,得出各组分百分比:鹅绒%、鸭绒%、不可区分绒%、鹅毛%、鸭毛%、不可区分毛%,再将不可区分部分归类按已鉴别的鹅鸭比例分摊,得出鹅毛绒、鸭毛绒含量,即:
利用上述结果再最终计算出
5.2 外观疵点及程度说明
新标准附录B对外观疵点及疵点的轻微、明显程度给予了详细说明。这也是比旧标准更加完善的内容之一,对线状、条状疵点的宽度给予明确规定,分别为不超过0.2cm,且指出条块疵点不包括色斑及污渍。相邻的纱、线断裂2根以上的破洞、破边及0.3cm以上的跳花都为破损。新标准疵点程度规定更明确,均用数值将轻微和明显程度分等,使企业在把控质量时有了准确的数据做依据。
5.3 填充物质量检验方法
新标准附录C给出了填充物质量的检验方法,即用待测样品质量减去样品外壳质量就是填充物质量,此方法与旧标准中相同,但新标准规定该检验过程必须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排除了旧标准中没有规定大气条件下因周围温湿度差异而导致的检验结果误差。
5.4 羽绒羽毛蓬松度的测定
新标准附录D规定了羽绒羽毛蓬松度的测定,采用蒸汽还原法。
方法原理:如图1所示,用蒸汽发生器的喷头将蒸汽吹入还原箱,每面吹10s,共吹40s。此时用手检查羽绒羽毛是否全部潮湿。否则,可再吹入蒸汽,直到其中的羽绒羽毛样品全部潮湿。如图2所示,5min~10min后开始用吹风机吹干羽绒羽毛。每面至少吹30s,共吹2min以上。用手检查羽绒羽毛是否全部干燥。如果未全部干燥,可再继续吹风,直到其中的羽绒羽毛样品全部干燥。将还原箱放入标准大气条件下平衡24h以上,然后按GB/T 10288—2003中6.4.2进行蓬松度测定。
5.5 防钻绒性试验方法
新标准附录E规定了羽绒羽毛防钻绒性的试验方法。要求试验尺寸为40cm×40cm,每份样品上裁取试样2份。需特别注意的是,试样的制备。一般从样品的边角处取一自然缝纫区块直接制成试样袋。原来的边角保留,另两边经包边封口后制成试样袋。用粘封液将试样袋缝线处粘封。如果样品原有内外层结构,保留其原有结构。如自然缝纫区块尺寸大于40cm×40cm,则在40cm×40cm处进行缝合;如果制品的自然缝纫区块尺寸小于40cm×40cm,保留中间原有的格子,在40cm×40cm处进行缝合。在缝合线外留足1cm布边裁剪,再次包边缝合。用粘封液将试样袋缝线处粘封。最后将制备好的试样袋按GB/T 12705.2—2009的要求进行测试,以2只试样袋钻绒根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6 产品的技术要求做了增加和修改
新标准中对产品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和工艺质量三方面分别提出要求,大部分项目都按照不同等级,规定了不同的考核指标。
6.1 内在质量
增加了纤维含量的判定指标,以及对填充物内在质量、被壳品质的判定均给予明确规定。内在质量除了增加的规定外,部分项目是在旧标准基础上做了修改,详见表2。
6.2 外观质量
新标准对外观质量的要求更细致、明确。旧标准仅对油污、斑渍、竹节纱、缺经、断纱、色斑做了规定,而新标准规定了规格尺寸偏差率为-1.5~+2.5,纬斜、花斜率按照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不低于4~5级、4级、3~4级,这些都是新标准比旧标准更完善的地方。新标准外观瑕疵的考核项目为破损、针眼、色斑、污渍、线状疵点、条块状疵点、印花不良,在旧标准4个项目的基础上也做了补充完善。其中新标准色斑、污渍的考核比旧标准指标要求提高了。旧标准中疵点的允许程度仅对油渍、竹节纱、色斑给予面积大小要求,并没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及描述,而新标准外观疵点及程度在其附录B中做了详细规定,疵点如何确定、程度如何划分不仅有数据说明,而且给予详细的文字描述,使新标准内容更清晰明确。
6.3 工艺质量
新标准规定了填充物均匀程度应厚薄基本均匀(产品有特殊设计除外);针迹密度由旧标准明暗线13~16针/3cm、行线10~14针/3cm改为四周止口(含拼接处)≥14针/3cm、其他部分≥11针/3cm;缝纫质量由旧标准对接线不短于2cm详细规定为缝纫起止处应打0.5cm~2.0cm回针且接针套正。
7 试验方法
由于新标准扩大了产品适用范围,因此新标准中填充物的测试项目及方法由QB/T 1190改为GB/T 10288—2003。
新标准各项目采用的试验方法简要概括如表3、表4。
8 结语
新标准在旧标准基础上更改了标准名称,扩大了标准适用范围,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填充物中同时有鹅、鸭毛绒时各自占总量百分比的科学计算方法,以及蓬松度、防钻绒性试验方法,并改进了内在质量、外观质量的检验方法。新标准内容更完善,检验项目更合理明确,试验方法更科学。在羽绒羽毛制品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新标准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前瞻性,为企业把控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也为规范羽绒羽毛制品市场发挥了巨大作用。
(作者单位:广州市纤维产品检测院) |